据央行北京分行披露免息配资公司,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,因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、完整、可追溯的要求;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管理要求;违反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;前版服务协议未约定手续费费率,被处以警告,并处罚款835.4万元。
时任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孟某新,被处以警告,并罚款3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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